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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年4月,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綦江府办发〔2024〕1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綦江区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有19.56万人,占25.23%,分别比全市、全国高3.36个、6.5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43万人,占19.9%。按照国际标准,社会人群中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达到20%为超级老龄化社会。我区已接近超级老龄化水平。 同时,我区老年人口主要面临人口规模大、预期寿命长、困难老人多、未富先老、空巢化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幅快等问题。老年人收入普遍较低,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月收入2000元以下占比72.2%;绝大多数老年人身体状况不好,患有慢性病和其他疾病的占70%,同时患有2种及以上慢性病的占45%,患有3种甚至3种以上慢性病的占25%, 身体完全健康的仅占10%;衣食住行和医疗支出是老年人的主要日常开销,90%的老年人每月支出中花费最多的是日常生活支出和看病吃药,经济负担偏重。
我国银发浪潮快速袭来,如何让老年人有保障、有体面、有尊严地生活,已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重视。早在2010年民政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为年龄较大的人群提供社会保障措施,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要求“为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16号)要求“逐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我市户籍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积极响应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进民生民利,落实好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我区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印发了《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从2024年1月1日起,为我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进一步健全我区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
三、主要内容
(一)发放范围、标准及时间
(1)发放范围:凡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2)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25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3)发放时间:80—89周岁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两次,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发放。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 |
綦江区户籍80—89周岁老年人 |
10元/月 |
6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 |
綦江区户籍90—99周岁老年人 |
25元/月 |
6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 |
綦江区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300元/月 |
每月 |
(二)发放办法及申请程序
(1)发放办法:高龄津贴实行按月计算,自年满80周岁次月享受(因各种原因未采集到信息的,从补齐信息采集次月起补发自政策开始享受之日至前一发放时间节点的高龄津贴;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享受标准随年龄增加自动调标,无需再申报),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起开始享受。
(2)申请程序: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由区级下发初步名册,经村(区)、镇(街)核定后发放,简化审批程序。
信息采集
(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信息采集和初审)
↓
审核与审批
(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后报镇街审核与审批)
↓
公示
(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
动态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配合镇(街)做好动态管理及核查工作)
↓
发放
(镇(街)将名单录入系统,区民政局进行发放)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高龄津贴?
答1、高龄津贴是指政府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的津贴。
问2、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2: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分三个档次,分别为: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25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
问3、高龄津贴工作遵循什么原则?
答3:高龄津贴工作应遵循属地管理、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问4、如何办理高龄津贴?
答4: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由区级下发初步名册,经村(居)、镇(街)核定后发放,简化审批程序。不需要高龄老人提出申请,只需高龄老人或近亲属配合村居干部信息采集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问5、老年人无法提供“一卡通”账号怎么办?
答5:申请人在领取高龄津贴时,应提供老年人“一卡通”账号用于领取高龄津贴,因老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能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老年人“一卡通”账号的,可提交其监护人或家庭成员(无家庭成员的为其他近亲属)的“一卡通”账号代领。
问6,高龄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答6:80—89周岁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两次,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发放。
问7、老年人年龄、户籍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7:老年人年龄、户籍等信息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为准。
问8、因高龄老年人年龄变化要提高发放标准的,是否重新申请?
答8:因年龄变化,高龄津贴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
问9、已享受高龄的老年人离世的,何时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答9: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离世的,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应当及时向户籍所在村(居)或镇(街)报告。镇(街)应当自发现老年人离世之日起下月内办理停发手续。
问10、骗取高龄津贴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10: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监护人等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民政部门应当停发高龄津贴,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专家视角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表示,实行这样的补贴或者津贴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它还带来一些很好的社会效益。因为我们国家在本世纪初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2.9亿老人了,这个速度还会不断加快,在今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我们都要面临这一挑战。老人们确实有些特殊需求,特别是高龄老人,所以他们的开支确实会比一般人高。例如80岁左右的老人都是在1944年左右出生,他们的一生经历了战争、计划经济、低收入时代以及城镇化的过程,他们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所以实行这样的津补贴制度对高龄老人来说确实是非常必要的。
它会带来什么样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呢?首先,它实实在在的帮助了老人,让老人得到了一种获得感,老人们很高兴。第二,这实际是补充我们公共服务的一个短板,因为公共财政其实就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用在这些高龄老人身上是最重要的,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消费,老人有钱了就能吃的好一点,用的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