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綦江区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
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公司及社会组织。
二、补贴范围
綦江区实施的23.5万亩退耕还林。
三、补贴标准
补助资金按以下标准测算: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400元。现金补助每亩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种苗费每亩第一年300元,第五年10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根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结果,由街镇上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兑现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案)至区林业局。审核无异议后,区林业局将补助指标上报区财政局。现金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发放给补助对象;种苗费由区财政局将指标打到街镇,由街镇核实后发放给补助对象。
申报材料包括退耕还林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及委托书原件、验收结果公示照片、分户申报表及其公示照片、村级公示申报书及其公示照片、镇级公示申报书及其公示照片、直补资金乡镇汇总表、业主直补资金兑现申报表、公司开户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期移交手续等。
(二)时限: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30日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妍 电话:023-4866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