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申请指南(2024年版)
重庆市綦江区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申请指南
(2024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
綦江区内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林地权利人。
二、补贴范围
补偿范围为非国有公益林,对属于商品性经营的经济林、竹林和暂未形成森林的无林地、疏林地不进行生态补偿。
三、补贴标准
从2023年起,全市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按16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林权权利人。中央和市级相关补偿政策有调整的,相关补助标准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另行发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
公益林进行调整的,应当经原划定机关同意,并予以公布。补进、调出国家级公益林的,由权利人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相关资料连同审查意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现地勘验,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须在国家级公益林所在地进行公示,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林草局和财政部。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进行年度集中核准。补进、调出地方公益林的,由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审查,经市政府核准后,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公布。
(二)时限:每年的3-5月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綦江区林业局资源科 电话:023-4867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