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依法对未达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承担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核查用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情况和是否有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指导各街镇康复业务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镇、各康复机构康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康复权利。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展示、供应、代购、转介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4.负责区内公众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降低致残风险;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普及康复知识。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设置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8名,其中事业管理5人、事业专技2人、事业工勤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5.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4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5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93万元,比2024年增加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3万元,比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比2024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所以无绩效目标管理。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雁翎 联系方式:023-6127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