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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6-0006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6〕25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渝民规〔20263号)、《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渝民规〔20252号)、《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69号)文件精神,经与区卫健委协商一致,结合老年健康服务与健康体检管理等职能职责,现就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区卫健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同步开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6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常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完整准确的老年人能力状况数据库;同步依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现健康体检与能力评估一体部署、同步推进、数据共享,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实、养老服务资源统筹配置、老年健康服务优化提升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评估对象

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包含本地户籍老年人以及在辖区长期居住生活的非本地户籍老年人。评估工作按照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重残、重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其他常住老年人,分层分类推进。

(二)职责分工

1区民政局:履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牵头抓总职责,负责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经费保障、监督抽查及结果应用;负责评估医务人员资质审核与业务培训。

 2各镇(街):负责辖区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摸排筛查、宣传动员、场地保障、进度调度及群众沟通工作。

3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评估实施主体,组建专业评估队伍,结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同步开展能力评估,依规完成集中评估、上门评估及数据上传工作。

(三)评估程序

严格规范评估工作流程,推动健康体检与能力评估同步开展,按照初步筛查、分类评估、异议复评、结果归集四个环节有序组织实施:

1开展初步筛查。各镇街负责全面摸排辖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底数,对接辖区卫生院共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台账信息,精准筛查老年人能力状况,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基础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实施分类评估。各村(社区)协助老年人完成“民政通”注册登记,并指导通过“民政通”系统提交评估申请;辖区卫生院结合65岁以上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同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实现一次到场、两项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老年人往返奔波。

经初步筛查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的老年人,由各镇街统筹安排至集中评估点,辖区卫生院开展集中评估;初步筛查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由辖区卫生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上门入户评估服务。

3规范异议复评。老年人或其家属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由綦江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依据评估视频资料开展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认定结论。

4归集评估结果。严格遵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执行,评估结果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个等级,所有评估数据须实时、完整归集至“民政通”应用系统。

(四)评估费用

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通过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评估消费券抵扣相应评估费用。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下的,由区民政局与卫生院进行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列为年度重点民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实施方案与推进举措。依托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辖区卫生院等场所设立集中评估点,最大限度方便老年人就近参与评估。区民政局做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形成民政牵头、卫健支撑、镇街落实、医疗机构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融合推进,加快工作进度

各镇街、辖区卫生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与6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辖区常住老年人口规模,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倒排时间工期,严格执行月度调度制度。

(三)强化联合监管,确保客观公正

区民政局严把评估机构资质、过程监督与评估结果质量关,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对评估结果开展联合抽查,确保评估过程规范、结果公正。对违规评估、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微信群、院坝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评估政策、申请流程、健康体检与能力评估同步服务举措及重要意义,提升老年人及家属知晓率与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2026綦江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目标任务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和消费券领取操作流程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641

附件1

2026年綦江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目标任务

序号

镇(街)

60岁以上常住人口(人)

已开展评估(人)

目标任务(20266月前完成)

能力评估(人)

民政通注册(人)

1

古南街道

24892

3917

20975

1245


2

文龙街道

42360

17595

24765

2118


3

三江街道

9088

2237

6851

454


4

新盛街道

3905

1267

2638

195


5

通惠街道

14831

1951

12880

742


6

石角镇

13107

3706

9401

655


7

东溪镇

14866

3569

11297

743


8

赶水镇

11415

2156

9259

571


9

打通镇

10174

2102

8072

509


10

石壕镇

6322

1692

4630

316


11

永新镇

13329

3250

10079

666


12

三角镇

8480

3357

5123

424


13

隆盛镇

6044

1653

4391

302


14

郭扶镇

9037

2734

6303

452


15

篆塘镇

4827

1851

2976

241


16

丁山镇

2276

2699

-423

114

评估已超额完成任务

17

安稳镇

6074

2117

3957

304


18

扶欢镇

6864

1560

5304

343


19

永城镇

4303

1190

3113

215


20

中峰镇

3090

652

2438

155


21

横山镇

2469

665

1804

123


217753

61920

155833

1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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