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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6-00190
  • [ 发文字号 ]
  • 綦教人〔2026〕8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9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

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区做好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名额33人,其中重点资助名额1人。

二、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助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不得作为资助对象的情形。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四、申请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应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教师本人,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请。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申请原则为隔年申请(2025年度已获资助教师原则上本年度不重复资助)。对确需连续申请的重症特困教师,学校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需对连续申请情况作出专门书面说明。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附件1)。其中学校应当量化填写认定意见,如:“该教师因XX原因,2025-2026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

2.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佐证材料,需包含困难证明、两年内自费医疗/经济损失证明票据等。并需要将材料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注意材料中的票据证明,应与“附件1”中两年内损失金额交叉印证。PDF文件中佐证材料必须清晰可查。

3. 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附件2)。申请教师请参照付款信息填报提示(附件4)准确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两年内损失金额等信息。

材料1、材料2需提交电子档及纸质件,材料3仅需提交电子档。

申请人本人应于202672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学校,学校应对申请教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其真实性,并将申请教师材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不得涉及教师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校应组织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查组应由校领导、工会、学科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审查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标准,对未能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员,审查组应向申请人员作出说明。审查组应重点审核票据证明是否能印证两年内损失金额、附件2填写信息是否准确规范等内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电子件、纸质件至学区。

(三)学区审核。学校收集教师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电子件)交学区汇总审核。二学区申请上报人数不超过9人,一、三学区各学区申请上报总人数不超过8人,四、五、六学区各学区申请上报总人数不超过7人,高完中、民办幼儿园由学区统一上报。请各学区于20268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教委人事科。

(四)审核公示。区教委对学校、学区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33名拟资助教师,并将名单公示上报。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区教委一楼公示张贴栏处。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我委将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五)终审拨款。市教委对区县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对区县提交的重点资助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定。拟资助教师名单经复核通过后,报送基金会终审。基金会终审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后将直接拨付资金到资助对象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流程、评审标准等,认真研究,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评审标准和报送要求执行,并充分开展宣传宣讲工作,确保所有教师都能知悉项目的要求、程序等。积极组织申请,认真评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助计划落实到真正急需资助的人员。区教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各学区和学校应当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对教育、教师和学生的关心,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特性,宣传政府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受资助教师的优秀案例。

联系人及方式:王瞳欣,电话023-85880810,邮箱:2263124844@qq.com


附件: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申请表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

教师资助项目工作指南

4. 汇款信息填报重要提示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67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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