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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49R/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6

2025年3月3日-3月21日綦江区建筑垃圾产生台账


序号 必填项 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请严格按照相对人证件上的名称填写,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要填写成“重庆轨道集团”      行政相对人名称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名称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号 必填项 填写类别: 普通;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 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登记信息,在登记过程中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许可类别 必填项      许可内容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许可决定日期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自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至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承运单位 处置量(立方米) 开工时间 备注
1 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产生核准 渝綦城管建产(2025)0001 普通 经审查,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25.3.20 2025.3.20 2025.4.30 綦江区綦齿社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綦江区綦齿社区城南中学运动场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旭沐鹏锋物流有限公司 0.3万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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