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5+3+N”主动发现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社工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五社力量,聘请热心社会救助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类群体,并纳入N个重点救助部门,全区主动发现队伍近7000人,发现救助困难群众2000余人。
二是构建“线上+线下”主动发现网络。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与大额医疗支出人员、重残、失业人员等信息发现对象库,加强与其他重点救助部门信息共享,实行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分类处置。开发“主动救助”小程序,动员区、镇、村(居)、社4级主动发现人员深入一线走访摸排困难线索。
三是明确“五步”主动发现步骤。围绕“发现—甄别—登记—核查—转介”五步,定期摸排“老、幼、病、残、困、灾”6类群众情况,累计走访2.6万余人次,已将2035名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将50余名符合住房、医疗等专项救助的困难群众转介到属地街镇或主管部门,推动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