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撤销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24〕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查同意,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等区县(经开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

区县

(自治县)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

名称

水源

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綦江区

1

羊叉水站

羊叉河

小型河流

石壕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3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2000米,下游100—200米的整个水域。

3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2

吹角村饮水工程

西方台

水库型

打通镇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

3

下沟村饮水工程

乔家

岩口

河流型

打通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纵深5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1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域河道边缘水平纵深50米。

4

保觉村饮水工程

烂包湾山坪塘

水库型

永新镇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