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撤销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24〕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查同意,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等区县(经开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
区县 (自治县) |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綦江区 |
1 |
羊叉水站 |
羊叉河 |
小型河流 |
石壕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
3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2000米,下游100—200米的整个水域。 |
3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2 |
吹角村饮水工程 |
西方台 |
水库型 |
打通镇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 | |
3 |
下沟村饮水工程 |
乔家 岩口 |
河流型 |
打通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纵深5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 |
1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域河道边缘水平纵深50米。 | |
4 |
保觉村饮水工程 |
烂包湾山坪塘 |
水库型 |
永新镇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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