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三个:综合部、组织联络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
1.综合部
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加强政策理论研究,负责牵头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分析研究全区青年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有关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问题。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群建设。研究指导下属单位的发展。
2.组织联络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研究制定全区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团组织建设、新型经济社会团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负责团区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建立青年社会组织联系服务引导机制。引导新兴青年群体及其他青年有序政治参与。负责青年交流及合作。负责组织青年参与协商民主。
3.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
团结动员广大青少年干事创业,研究青少年发展问题。宣传国家保护青少年法律法规。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协调、管理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协助团结动员青少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负责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建设。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少年儿童活动阵地开展活动。做好小学青年师生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指导学联筹建及工作开展。代管高校(含中职)、中学共青团工作。
4.事业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共青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为: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爱国主义教育,将信仰教育与素质教育贯穿于校外教育全过程。
2、履行校外教育基本职能职责,加强校外教育的规划及指导实施。
3、负责指导青年创新创业,推动青创PARK等创新创业载体有序发展、高效利用。
4、负责青年新媒体建设和指导,打造青年工作的网络阵地,增强青年网络动员能力,形成青年网上网下动员能力良性互动。
5、负责实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市民学校建设。
6、完成团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7.9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2.14万元,主要是群团服务专项资金拨款增加45.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6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2.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2.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90万元,比2021年增加4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万元,比2021年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3.5万元,比2021年增加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群团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支出以及全国计划西部志愿者社保增加等,主要用于志愿服务、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建设、青少年公益活动、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西部计划志愿者等重点工作。
团区委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74万元,比上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缩减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3.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况春艳 联系方式:023-8589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