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新盛街办发〔2023〕6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7-20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盛街道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村、农药经营者:
为了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及符合本地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在总结往年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其他街镇做法并经调研,制定了《新盛街道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盛街道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方案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原则和“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要求,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处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处理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回收处理工作,2023年度,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60%以上,处置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十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之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在新盛街道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以下简称“回收站”),未设立回收站的农药经营门店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以下简称“回收点”),回收站(或回收点)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1. 设立回收站。全区21个镇街计划设立回收站共59个,在新盛街道辖区内计划设立2个回收站,有合法农药经营门店的乡场需设立1个回收站。回收站由农药经营者自愿申请,经营业场所所在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备案,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回收站由新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签订责任书,对责任心不强、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回收站,需及时调整。
申报回收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药营业场所位于街镇中心场镇或乡场;
二是具备临时贮存房屋,且交通便利;
三是农药经营人员思想素质好、有责任心、认真负责,学历初中及以上,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是规范建立农药购进、销售台帐,且保存期限2年以上。
2. 设立回收点。除设立回收站以外的合法农药经营门店均设立为回收点。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转交给就近回收站。
(二)建立健全转运处理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转运回收站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转交给专业机构处理。
(三)回收处理程序。一是在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由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或回收点)进行回收;二是回收站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集中转运,并转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四)规范建立台帐。一是建立回收台账。回收站(或回收点)规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且保存两年以上。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人名称、交回日期、交回重量、补贴金额、农药使用者签字确认等。二是建立转运台帐。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台账,且保存两年以上。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回收站名称、转运日期、重量、回收站负责人签字确认等。三是建立转交处置台账。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转交处置台帐,且保存两年以上。台帐内容主要包括第三方机构名称、转交处置日期、重量、处置机构名称、处置机构接收人签名,并提供过磅称重单据和废弃物处理联单备查。
四、补助政策
(一)回收补贴。一是补贴农药使用者。按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进行补贴,标准为13元/公斤;二是补贴回收站,按回收重量补贴回收站临时贮存和工时费等,标准1元/公斤。
(二)转运处置补助。补助转运处置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转运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补助服务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确定补助标准。
(三)政策兑现。一是农药使用者的补贴,由农药经营者支付。二是农药经营者支付给农药使用者的补贴和农药经营者的回收贮存补贴,由转运处置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回收点支付给农药经营者的补贴在转交给回收站时由回收站支付,双方应出具并留存转交、付款手续备查。三是第三方服务机构转运处置补助和支付给农药经营者的所有补贴,由财政资金支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盛街道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协调指导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村(居)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调度。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本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指导。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各村(居)要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督促农药使用者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三)及时兑现补贴。一是回收站向回收点或农药使用者及时完清补贴;二是回收点向农药使用者及时完清补贴;三是第三方机构集中转运回收站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向回收站及时完清回收补贴及回收站支付给农药使用者和回收点的补贴。
(四)强化执法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农药使用者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屡教不改、农药经营者无理拒绝回收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回收处理过程监督检查,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掺杂使假、台帐内容不全、账实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
新盛街道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试点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