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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日期:2024-02-09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綦农委〔2023〕149号)文件要求,通过业主自愿申报,由街镇审核汇总,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集中评审,拟将以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详见附件)纳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财政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 023-85888945,12317

           023-85880628


綦江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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