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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邮编:401429;联系电话:023-486285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聚焦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回应群众热点关注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为民服务全过程,不断提高公开的频度、广度、深度,依法依规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方面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窗口,围绕部门履职依据、重大民生信息等方面解读政策,聚焦基金监管层面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打造医保政策服务平台政策解读实现个人订制,从业培训实现因材施教网上教学,普法监管实现同步在线医保创新典型案例拟入选《中国医疗保障年鉴2023》,我局推选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医保金  莫欺心》短视频大赛获重庆市二等奖另一方面依托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开展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医院、进村社四进集中宣传活动,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0条,其中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4条,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1条,公告公示5条,机构设置及职能信息1条,领导信息5条,政策问答1条,工作情况42条,行政权力事项及清单3,行政执法公示1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医保局及时更新《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利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其他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规范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认真部署,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科室、责任三到位。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发布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度的规范性及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栏为群众提供指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一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体现部门透明高效运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栏中下设政策解读、权责清单、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机关简介、规范性文件子目录,分门别类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方面我局在党组会、职工大会上不定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按要求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深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确公开内容、程序,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另一方面我局严格按制度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说明,确保经费来源和支出的合法性及透明性,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因本年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与2022年年报有出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区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责任意识有所欠缺,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方面内容不够丰富,难以满足当下群众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带头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精神,充分调动相关科室人员积极性,抓严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医保相关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另一方面丰富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一栏的内容,多维度、多角度解读医保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便于群众理解,从而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医保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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