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服务指南
>
妇幼服务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13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9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0号)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
【服务机构信息】
辖区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綦江区人民医院等项目实施机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8点。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孕检窗口)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 |
48303840 |
2 |
区人民医院 |
綦江区古南沱湾支路54号 |
48621000 |
3 |
区中医院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9号 |
48667923 |
4 |
区妇幼保健院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71号 |
48614901 |
5 |
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8号1幢 |
48641915 |
6 |
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2号 |
48614036 |
7 |
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滨二路47号 |
48622561 |
8 |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圆通寺社区雷园路卫生村1号 |
48200015 |
9 |
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新正社区龙源路25号 |
48693393 |
10 |
石角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正街48号 |
81713193 |
11 |
东溪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正街328号 |
48754999 |
12 |
赶水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胜利路83号 |
48772312 |
15 |
石壕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綦江区石壕镇新建路9号 |
48740030 |
19 |
永新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望场村道开门社 |
48460550 |
20 |
三角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三角社区横山街35号 |
85880625 |
21 |
隆盛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兴隆街1号 |
85881885 |
13 |
郭扶镇中心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交通路53号 |
|
14 |
篆塘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54号 |
48229930 |
16 |
打通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凤台路45号 |
48708403 |
17 |
安稳镇卫生院 |
重庆市安稳镇明月路82号 |
|
18 |
扶欢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高滩岩路68号 |
48790805 |
22 |
永城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永城北路37号 |
48489053 |
23 |
中峰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龙山路18号 |
61260725 |
24 |
丁山镇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红心桥社区永平路151号 |
48757393 |
25 |
横山镇卫生院 |
綦江区横山镇回新社区87号 |
48207106 |
26 |
石角镇蒲河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蒲河街35号 |
48225462 |
27 |
三角镇乐兴卫生院 |
重庆市綦江三角镇乐兴街52号 |
48409032 |
28 |
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兴金路17号 |
48776120 |
29 |
重庆市綦江区唐德华医院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南路66号亮达兴隆湾小区23幢 |
48707235 |
【服务项目和内容】
1.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 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能力和水平。
3.组织开展叶酸招标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服务流程】
准备怀孕的妇女。村卫生室卫生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 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签订知 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 村医按每人每天0.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 酸服用情况。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的生育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 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当每1-2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 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办妇社发〔2010〕102号)。
【举报投诉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023-8589500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