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 公共文化

[ 索引号 ] 11500222MB1513748X/2024-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2024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綦江)文综罚字﹝2024﹞F-0005号—(綦江)文综罚字﹝2024﹞F-0007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江)文综罚字﹝2024F-0005

吕某某(佳宜超市)

发行明知或应知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1、责令停业整顿7日;2、没收出版物(《校园鬼故事》)1盒共17册;3、没收违法所得6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2

(綦江)文综罚字〔2024〕F-0006号

重庆某某广告有限公司

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3

(綦江)文综罚字〔2024〕F-0007号

綦江某某印务有限公司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 年 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