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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612D/2021-00351 [ 发文字号 ] 綦农委〔2021〕7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划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

红远家庭农场等有关养殖户:

为了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2101号)和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綦农委〔202085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2月至2021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8.2960万元全部划拨各有关养殖户,补助标准为80/头,其中中央补助60/头、区级补助20/头,补助经费来源为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渝财农[2020]139号)中支付6万元、“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渝财农[2020]52号)中支付2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渝财农[2019]151号)中支付0.296万元,合计8.2960万元,特此通知。

附件:綦江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兑现表(20202-20211月)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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