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规范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
綦江民发〔2018〕17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申请、审核批准流程,切实做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县民政局 綦江县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审原件)及2寸彩照2张,同时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审核批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收到完整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
(三)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延后申请、审核批准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四)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五)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四、发放方式
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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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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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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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原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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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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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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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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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由谁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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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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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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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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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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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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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与老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文化 |
职业 |
联系 电话 |
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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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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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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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年 月 日 |
原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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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街(镇) 村(居) 社 | ||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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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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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发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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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
签字(盖章) : 日期: | ||||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
民政局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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