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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386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308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关于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的 批 复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建议书函》(綦江东溪卫函202415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调整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平急两用”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新建建筑面积约750㎡,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2995.56㎡。

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资金来源等事项不变,仍按原立项批复綦发改审批202442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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