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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

日期:2026-08-24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綦江人社〔2023〕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东溪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区人社局申报新增人员备案,进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綦江区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875451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东溪镇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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