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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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聘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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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
永新政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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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 |
永新政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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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 |
永新政府 |
1 |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脱贫人口(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及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9日14:00-17:00至6月1日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公共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办公室,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彩照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民生服务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适配度及沟通表达等情况,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永新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永新镇民生服务办公室。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永新镇民生服务办公室进行综合考察。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镇将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
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九、其他
本简章由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460105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