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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

日期: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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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业主重庆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项目内容。2024年12月18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整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内容

1. 变更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由“重庆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綦江分公司”。

2. 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项目建设内容由“新建汽车充电桩10个,购置智能分拣设备1套、专用配送车辆7辆等物流设施设备”调整为“新建4400平方米钢结构棚和消防喷淋设施,购置2套智能分拣设备、14辆冷藏车等物流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最低有效投资额由680万元调减为650万元。

3. 调整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由“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31日”。

二、公示期

2024年12月18日12月26日。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9号4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61280325

四、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4.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清单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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