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重庆市綦江区沱湾药店等2家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1
P50011006205
重庆市綦江区沱湾药店
2
P50011012686
重庆市綦江区美之康药房二店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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