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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日期:2025-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兹有綦江区永城镇前工作人员孙斌(已调离)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22001097302,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731日)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件作废。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20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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