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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渝BR3503等207辆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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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经营者: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消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现对我区持有《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清理。经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渝BR3503等193辆道路运输车辆(详见附件1)逾期180日未年审、渝BV5885等14辆道路运输车辆(详见附件2)停运超期18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三条及《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等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请上述货运车辆经营者或所有者,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地址: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联系电话:023-48602639),逾期未交回自动失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截止2024年12月31日逾期180日未年审注销车辆明细表(193辆)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停运超期180日注销车辆明细表(14辆)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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