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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战部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7-14

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情况的通报

    

按照《关于印发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委统战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綦江巡察办发〔201918号)和《关于区委统战部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綦江巡察办函〔202015号)要求,区委统战部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6个方面15个问题和不足,制定了59项整改措施,已按照要求全面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用其他形式代替部务会党组会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和统战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一是完善部务会、部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等会议制度,完善干部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规范班子决策过程。二是完善部务会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全面清理2014年以来安排的支援不发达地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研究印发《綦江区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督查验收程序。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制度,对下达、验收等程序进行规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制度、中心组学习机制、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引导,不断加强机关干部党性修养。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全区合法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基础数据台账。建立健全全区乱建庙宇基础数据库,“一项一案”开展治理。严格落实宗教代表人士季度学习例会制度,着力维护统一战线各领域意识形态稳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党管干部原则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已完善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干部任免、人事安排,人事安排全部经过部务会研究审议完善人员借用手续,按规定已清退超额临聘人员。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完善区委统战部党总支和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排出活动时间表,明确了活动主题、形式、内容等,按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召开总支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顺利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有序开展支部日常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组织评先评优规定,规范区委统战部党总支评先评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评先评优制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原区民宗委和区民族促进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饮酒问题”。

整改情况: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有关纪律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对两次会务饮酒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掌握违规饮酒细节情况,对具体情况已作出书面说明,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加强对区民族促进会的指导,督促促进会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严禁违反规定开支报销。   

    7.关于“抓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对统战组织的联系和管理。二是协助区委制定了《2019年度政党协商工作计划》。针对区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市委统战部关于党外行政正职有关意见等重要文件,书面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发挥了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助推发展作用。三是按照区委关于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就暑期谈心会、双月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四是针对巡察中提出的3条意见未反馈的问题,已联系责任部门,落实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提出意见建议的相关人员。

    8.关于“车辆管理流于形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公车管理制度》,办公室人员和驾驶员进一步学习《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确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新一轮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服务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关20182019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已按照公车管理新要求对部机关《公车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与经办人核实了20142015年油卡充值使用情况,并作书面说明。

    9.关于“负责管理的相关组织存在违规发放补助和慰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知联会完善了《区知联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入账等流程,督促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知联会向体制内会员违规发放的生日慰问费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追退民族促进会对体制内人员的慰问费,责令促进会进行情况说明,会长、秘书长已作出书面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学习交流制度落实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加强学习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就外出培训等规定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流程,做好备案登记,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实施外出培训学习。

    1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区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按规定程序划拨资金和开展工作,加强财务报销凭证管理,进一步完善账务报销审批流程和票据核查流程。二是民族促进会对每一笔付款单位为“个人”的发票作出详细说明,票据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2.关于“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监督管理区知联会、区新专联、区中华职教社财务工作,指导区知联会、区新专联、区中华职教社按财政局要求编制年初预算,区委统战部按时间进度拨款。

    13.关于“原区民宗委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区委统战部档案管理制度》,已找回原民宗委遗失的会议记录。指导督促区民族促进会建立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区民族促进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4.关于“对相关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知联会和区民族促进会相关问题已核实并作书面说明。二是指导督促区民族促进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并从接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做好每次会议记录,留存工作开展资料。区委统战部将定期听取民族促进会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印证资料,促进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抓好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坚决对各类歪风邪气说“不”,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苗头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红脸”,坚决纠正。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多次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定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研判,严格履行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印发《区委统战部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二是每周进行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提升机关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下一步,我部将把本次整改作为部机关建设的新起点,严格规范部机关各种运行程序,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及时梳理完善机关现有制度,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解决潜在问题,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统战部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巩固巡察整改的长效成果。


(联系人:黄江红    48678727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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