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
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下旬至5月下旬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整改成效的监督评估,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并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制定了《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的七大方面20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对照检查,深刻查摆剖析问题的根源,把问题说清楚,说明白,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逐项解决,保证成效。
(一)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地学习,深刻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再次组织局机关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政策的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扶贫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政策地把握。同时,督促扶贫帮扶责任人及时入户开展深度宣传,使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了解更充分更全面;三是加强扶贫工作的督查检查,2019年9月,由局领导带队,对局机关干部帮扶的26贫困户进行全面走访,对机关帮扶责任人在入户走访、政策宣传、产业指导等方面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下一步指导扶贫帮扶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党的政治建设问题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组理论建设。把党组理论学习与业务提升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每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成效。适应新要求,对于新的统计业务知识和方法,集体学习研讨,全面把握。通过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了党组驾驭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班子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党组自身建设首位,突出班子成员的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规矩、坚守政治纪律,始终做到明是非、讲原则、敢亮剑。三是提升班子决策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调查研究,重视班子成员整体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的提升,“三重一大”事项,调动党组集体决策功能,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局党组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是修订完善《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綦江区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把航导向的领导核心作用。
2.党内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规范了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加强交流沟通,坚持不调查研究不上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上会,大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局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对重点、难点工作深入研究讨论,认真听取不同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的活力,增强党组的凝聚力。
3.集体决策不够严谨,存在“三拍”型作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决策事项已立即纠正,对统计局机关考核办法(綦统﹝2017﹞33号)文件已停止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有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规定研究决策相关事项,确保决策准确严谨。2019年以来,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事项均先作好充分的会签准备,再集体研究决策后才予以执行。
(三)党的思想建设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月安排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精神,改进学习方式,加强学习交流讨论,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利用展板、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和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指导意义。
2.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区统计局《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和考核,做到年初有学习计划,半年和年终有学习总结。二是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督学,全体中层干部列席中心组学习,确保学习认真扎实,取得实效。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开展好组织生活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及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制定本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等,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活动管理,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4.党性教育抓得不紧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支部会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重视学习结果的运用,通过对党性教育的抓紧抓实,持续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5.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调整后,及时研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明确并全面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与下属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同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强化舆情监控和舆情处置。2019年至今,区统计局没有发生因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微信微博和职工个人言论方面的意识形态事件。
(四)党的组织建设问题
1.选人用人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綦江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干部人事制度,掌握干部人事任免的规定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标准做好动议等人事任免各环节工作,坚决避免少数人决策、个人说了算等现象。二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于2019年8月21日对机关7名中层干部进行重新选拔任命动议,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任免政策,按照执行动议、多方了解情况、征求廉政意见、民主推荐、深入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认真落实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2.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还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要求,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生活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并在会上通报。二是严格遵守《綦江区基层组织生活工作规程》,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计划备案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并把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分类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按要求过好组织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2019年以来,机关党支部每月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到永城王良故居、四川广安邓小平故居开展主题党日革命传统教育,以“双晒”为契机,组织党员到文昌宫社区和綦齿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机关党支部作用发挥欠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机关支部委员,重新选举增补支委委员,进一步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党务工作集中培训,组织机关支部委员到兄弟部门(区检察院)学习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9年,区统计局机关支部被评为示范基层党组织。三是完善区统计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组织生活,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四是严格党员党费收支管理,加强机关支部阵地建设,目前党建活动(学习)室已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五)党的作风建设问题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以及区委贯彻实施意见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组移交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事项所涉及的金额进行清退。二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0问、《綦江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负面清单》等精神,再次重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公务接待不得饮酒的规定;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目前,我局修改完善、新增《綦江区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綦江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綦江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綦江区统计局后勤内务管理制度》等各类制度25个。四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各类餐费报销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贯彻情况的督查检查。
2.履行统计工作职能不够到位,有“太极”型作风问题表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在区府第24次常务会上汇报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主要精神》、区府第52次常务会上汇报了《綦江区贯彻落实全市统计会议精神情况》,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綦统﹝2019﹞10号)文件,积极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行业主管部门、街镇、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制定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责任清单》(綦统﹝2019﹞13号)文件,指导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常规化培训。加强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2019随机抽取了7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对一家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实施处罚。
3.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未得到根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变工作做作风,加强统计工作调查研究,加大对行业部门、企业统计工作指导力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队到街镇或企业调研至少1次,帮助解决企业统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以来,各分管领导带队到企业、街镇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多次,对7家数据失实的工业企业责令停报,对计划升规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严格把关升规条件,对参与“城乡住户收支调查”的农村和城镇调查对象共计300户进行全面访户,手把手教学,确保收支数据不重不漏。二是每季度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基层统计工作会,在进行统计业务培训的同时征求建议意见,力促统计工作扎实推进。
4.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问题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思想倾向,加强日常教育,狠抓机关支出管理,铲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滋生的土壤。
(六)党的纪律建设问题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组移交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费用报销凭证附件要素不齐或要素错误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修订完善《綦江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公”费用事前审批、事后审核等内控环节,严把经费报销审核关,杜绝“无接待清单、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附件不齐”等问题。
(七)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严格“两个责任”制度的落实。二是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和管理,将党风廉政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三是局党组其他成员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管理,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定期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有一定影响的,运用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
2.违规公款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组移交发现的涉嫌违规公款报销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经审查,主要存在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对涉及事项已全部清退回集体账户,并对具体经办人提出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加强支出票据和要件审核等要素不齐不予报销,公务接待费由各科室出具接待方案(接待函、检查通知、会议通知、电话通知单等),严格按照接待清单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账。三是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对附件要素不齐、不符合逻辑、存在违规报销等情况一律予以清退整改。
3.未按规定程序采购、购买服务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组移交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核查,对具体经办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42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綦江区2019——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綦江财发〔2019〕10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要求,机关采购严格按照金额和品目限额、限制进行计划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采购交易,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支出不予报销。三是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并加强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采购业务事前报批管理,从源头规范采购行为。2019年以来,我局在电脑等办公用品采购、民意调查购买服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购买服务等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审批、项目比选、政采云平台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三、今后整改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取得的成效也只是阶段性的,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委巡察办要求,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深化理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统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学习效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巡察整改为起点,强化规矩意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反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准确、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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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党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