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人行便道硬化任务计划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渝扶组办发【2018】57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人行便道硬化任务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023-48655444
区农业农村委:023-85880062
綦农委〔2020〕18号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人行便道硬化任务
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 《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9〕143号)、《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綦江财发〔2019〕443号)和《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綦江财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人行便道硬化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原则
(一)优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出行难问题,解决老百姓居住相对集中、道路使用频率高的路段。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严格执行《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9〕143号)文件中“第十二条 综改资金支持的工程类项目,技术要求不高、村级有能力实施的,原则上由村民自行组织实施,实行报账制管理;技术要求较高、村级无能力实施的,由乡镇政府(含涉农街道)组织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管护主体应在村民议事和项目申报时明确”。
三、项目实施标准及技术要求
便道建设规格统一为:宽1米、厚0.1米,C20浇筑;遇特殊地形地貌,可因地制宜,但原则上便道宽度不能低于0.8米、不超过1.2米。同时,施工作业必须为全程机械搅拌。
四、项目奖补标准
人行便道硬化项目财政奖补资金8万元/公里。
五、项目验收方式
(一)便道完工并达到养护期后,由街镇及时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街镇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区级验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在收到镇级申请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区级验收。
(二)区级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里程、质量、厚度、线型等进行验收。
六、验收结果运用
街镇初验不合格项目不得申请区级验收,区级验收不合格项目,验收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项目整改合格后(整改期为30天),才能申请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党委政府扶贫工作考核和2020年扶贫项目审计。
七、项目完成时间
建设任务下达的项目,自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八、报账资料要求
用款审批表原件1份;项目验收表原件1份;街镇验收函原件1份;发票汇总表和发票原件1份;同一角度施工前、中、后照片。
附件1:綦江区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人行
便道硬化任务计划表
附件2:綦江区2020年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人行便道硬化任务计划表
附件3:綦江区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验收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联系人:赵伟成 联系电话:1899608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