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录入工作支持项目的通知

綦商务发〔2019〕91号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
录入工作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街镇,区相关部门,有关家政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家政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指导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19年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录入支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此次申报家政企业为在綦注册,在服务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照护、保洁、烹饪、搬家等有偿服务的企业。
家政服务员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政企业指派或介绍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照护、保洁、烹饪、搬家等有偿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按时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工作
1.信息录入。申报单位应将家政服务企业及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2. 完成验证。申报单位须完成所有已录入家政服务人员的手机APP注册验证授权工作。
3. 通过审核。申报单位完成信息录入和验证后,须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商务部审核。
(二)如实申报
申报单位须按真实情况报送信用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信用信息真实。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家政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区商务委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但不限于:
1. 家政信用信息录入项目申报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家政信用信息通过平台商务部审核的记录
5. 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
6.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 家政服务人员注册验证授权工作证明
8. 企业经营场所内外照片
9. 2019年派工记录或与消费者签订的家庭服务合同。
(二)项目审核
区商务委根据申报单位在指定平台信用信息录入和申报书面材料提交情况综合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委。
四、专项资金支持
请各街镇、相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申报,区商务委安排专项资金对家政信用信息录入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张钰,联系电话:61280391,电子邮箱:1278116796@qq.com)。
附件:1. 家政信用信息录入项目申报表
2. 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录入流程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