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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高额消费返利”模式的风险提示

日期:2018-10-09

近期,一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此类“高额消费返利”模式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其存在资金安全没有保障、返利模式不可持续、全额返还虚假宣传等大量潜在风险隐患:

一是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没有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实体经营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是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经济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广大群众和商家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范利益受损。如遇上述情况可向下列单位咨询和举报:区金融办:81713221,区公安局:85883320,区工商分局:4862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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