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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慎参与P2P网络借贷投资的风险提示

日期:2018-08-06

P2P网络借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当前,国家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业务活动,同时正在对P2P网络借贷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但仍有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设立关联公司违规进行线下宣传、开展业务等,甚至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造成大量投资者的财产损失。其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是资金池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投资人资金进入其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虚假标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未尽到核查义务,导致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或高利转贷赚取利差。

三是庞氏骗局。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编造虚假项目,发布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以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募集大量资金用于自己投资、经营,甚至卷款潜逃。

今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尤其近两个月全国多地P2P网络借贷平台相继“暴雷”,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和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请关注“重庆金融安全卫士”“綦江金融”公众号,了解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知识。咨询电话:区金融办:81713221,区公安局:85883320,区工商分局:48627133。

重庆市綦江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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