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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水环境质量月报(2017年11月)

日期:2017-12-14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11月,綦江区共监测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水库型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监测的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鱼栏咀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达标。

(二)河流地表水水质

11月,綦江区共监测7个河流地表水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 100%。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加上流量、电导率共25项。水质达标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711月綦江区河流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

序号

断面名称

水质级别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监测单位

1

石门坎(綦江河)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

紫龙(羊渡河)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3

丁山(东溪)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4

郭扶(清溪河)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5

扶欢(扶欢河)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6

寨溪大桥(蒲河)

达标

-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7

温塘(蒲河)

达标

氟化物0.05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8

北渡(綦江河)

达标

-

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

綦江环境质量快报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第十一期   2017121

20171-11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11月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1月1日-1130日,共30天,优良天数19天,占63.3%,超标11天,均为轻度污染,细颗粒物浓度超标

PM10平均浓度为96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37倍;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26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3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91倍;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2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17年1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16年11月同比,优良天数减少1天,PM10平均浓度下降12.1%,PM2.5平均浓度上升19.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36.8%,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持平

2017年1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1710比,优良天数减少12PM10平均浓度上升95.9%PM2.5平均浓度上升11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30.0%二氧化氮均浓度上升37.5%

11月臭氧浓度大于100微克每立方米的天数有6天比例由9.7%提高到20%。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有11天。

二、1-11月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月1日-1130日,共334天,优良天数272天,占81.4%,超标62天,其中轻度污染44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7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0、26、69、47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标,细颗粒物超标0.34倍。

三、污染物变化趋势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11月綦江城区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27天,超标的11天均为细颗粒物超标。与10月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为30~116%

冬季稳定的均压场、高湿度低风速的地面气象条件和低而厚的逆温层导致地区大气层结稳定,造成的扩散条件不利是本月空气污染指数上升的主要原因。细颗粒物成为当前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成为重点关注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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