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綦江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案件信息公示(2017年第十期)
日期: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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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 |||
1 | (綦江) 药罚 [2017] 17号 | 重庆綦江康济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没有合格检验报告的中药饮片案。 | 重庆綦江康济中西医结合医院 | 杨耀 | 当事人使用没有合格检验报告的中药饮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三条(修订前为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1.8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 | (綦江)药罚〔2017〕29号 | 重庆灵仙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穿心莲案 | 重庆灵仙医药有限公司 | 周平凡 | 当事人销售假药穿心莲。 |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0.3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 | (綦江) 妆罚 [2017]5号 | 綦江区宝贝乐园童装经营部销售以假充真化妆品案 | 綦江区宝贝乐园童装经营部 | 屈强 | 当事人经营部销售以假充真化妆品。 | 依据《产品质量法》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9.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 | (綦江) 妆罚 [2017]6号 | 綦江区兰婷美容院经营以假充真化妆品案 | 綦江区兰婷美容院 | 陈刚 | 当事人经营以假充真化妆品。 | 依据《产品质量法》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9.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 | (綦江) 妆罚 [2017]9号 | 路飞经营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案 | 路飞 | 路飞 | 当事人经营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6 | (綦江) 妆罚 [2017]10号 | 李邦洪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 李邦洪 | 李邦洪 | 当事人销售假冒化妆品。 | 依据《产品质量法》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13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7 | (綦江)食生产罚〔2017〕5号 | 重庆香传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重庆香传食品有限公司 | 罗良微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14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8 | (綦江)食罚〔2017〕137号 | 綦江区鱼栏嘴白酒厂未经许可生产白酒案 | 綦江区鱼栏嘴白酒厂 | 张健 | 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白酒。 | 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8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9 | (綦江)食流通罚[2017]32号 | 重庆市陈易副食经营部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果冻案 | 重庆市陈易副食经营部 | 陈元赟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果冻。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 | 自动履行2017.9.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0 | (綦江)食罚〔2017〕123号 | 重庆美坤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展销会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案 | 重庆美坤实业有限公司 | 谌俊宇 | 当事人未经审查展销会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1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1 | (綦江)食罚〔2017〕119号 | 綦江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綦江区世纪华联超市 | 彭阳升 | 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2 | (綦江)健罚〔2017〕2号 | 綦江区时臻保健食品经营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綦江区时臻保健食品经营部 | 徐大琴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2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3 | (綦江)食餐饮罚〔2017〕37号 | 赵兴芝经营销售变质、混有异物、感官性异常的食品(乐堡啤酒)案 | 赵兴芝 | 赵兴芝 | 当事人经营销售变质、混有异物、感官性异常的食品(乐堡啤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7.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4 | (綦江)食餐饮行罚〔2017〕53号 | 丁良芬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丁良芬 | 丁良芬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0.9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5 | (綦江)食餐饮行罚〔2017〕124号 | 谢尚任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谢尚任 | 谢尚任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9.28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6 | (綦江)食餐饮行罚〔2017〕118号 | 黄廷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黄廷柱 | 黄廷柱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0.9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7 | (綦江)食餐饮行罚〔2017〕130号 | 綦江区柒号大酒楼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綦江区柒号大酒楼 | 李涛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1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8 | (綦江) 食流通罚 [2017]1号 | 王承先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案 | 王承先 | 王承先 | 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5.23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19 | (綦江) 食流通罚 [2017]30号 | 重庆市綦江区红钻网吧未依法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重庆市綦江区红钻网吧 | 孙智博 | 当事人未依法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8.14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0 | (綦江)食流通罚[2017]140号 | 庞苏平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庞苏平 | 庞苏平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14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1 | (綦江) 食械罚 [2017]23号 | 赵琴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及药品案 | 赵琴 | 赵琴 | 当事人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及药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0.1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2 | (綦江)食餐饮罚〔2017〕27号 | 丁香村饮食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丁香村饮食店 | 赖勇 | 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6.1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3 | (綦江)食药罚〔2017〕14号 | 升力药房桥河二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 升力药房桥河二店 | 夏小彬 | 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版)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9.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4 | (綦江)食罚〔2017〕129号 | 重庆三都古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 | 重庆三都古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 王远文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8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5 | (綦江)食餐饮罚[2017]39号 | 重庆渝州泰客斯酒店管理公司綦江分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 | 重庆渝州泰客斯酒店管理公司綦江分公司 | 岳健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2017.7.10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6 | 綦江食流通罚[2017]28号 | 熊明会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 熊明会 | 熊明会 | 当事人销售无标签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2017.8.8 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7 | (綦江)食罚〔2017〕121号 | 重庆御之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 重庆御之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叶培焱 | 当事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2017.11.5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8 | (綦江)食罚〔2017〕132号 | 綦江区兴旺酒水经营部无证经营食品案 | 綦江区兴旺酒水经营部 | 廖联菊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罚款。 |
2017.11.22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29 | (綦江)食罚〔2017〕133号 | 周志彬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周志彬 | 周志彬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以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罚款。 |
2017.11.21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0 | (綦江)药罚[2017]26号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劣药阿司匹林肠溶片案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 | 潘海波 | 当事人使用劣药阿司匹林肠溶片。 | 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2017.10.25自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1 | (綦江)食罚[2017]111号 | 霍仁伟经营过期食品案 | 霍仁伟 | 霍仁伟 |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处以: 1、没收;2、罚款。 | 2017.10.25自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2 | 綦江(食罚〔2017〕116) | 李永刚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李永刚副食店 | 李永刚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1.14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3 | 綦江(食罚〔2017〕114) | 罗昭梅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罗昭梅副食店 | 罗昭梅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0.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4 | (綦江)妆罚〔2017〕7号 | 张顺银副食店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 张顺银副食店 | 张顺银 | 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化妆品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9.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5 | (綦江)妆罚〔2017〕8号 | 王善芬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 王善芬副食店 | 王善芬 | 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化妆品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9.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6 | (綦江)药罚〔2017〕30号 | 綦江区石壕镇紫龙村卫生室经营过期药品案 | 綦江区石壕镇紫龙村卫生室 | 穆伦德 | 当事人经营过期药品。 |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1.2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7 | (綦江)食餐饮行罚〔2016〕59号 | 綦江区永新镇罗家街上井场彬哥餐馆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 綦江区永新镇罗家街上井场彬哥餐馆 | 熊彬 | 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6.29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8 | (綦江)药行罚〔2016〕41号 | 綦江吴文伟诊所销售劣药案 | 綦江吴文伟诊所 | 吴文伟 | 当事人销售劣药。 |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16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39 | (綦江)食餐饮罚[2017]46号 | 黎昌会无证经营食品案 | 黎昌会 | 黎昌会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7.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0 | (綦江)食流通罚〔2017〕22号 | 王新书无证经营食品案 | 王新书 | 王新书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6.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1 | (綦江)食流通罚〔2017〕20号 | 张元美经营过期食品案 | 张元美 | 张元美 |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7.25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2 | (綦江)食流通罚〔2017〕23号 | 王新良无证经营食品案 | 王新良 | 王新良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7.26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3 | (綦江)食流通罚〔2017〕21号 | 熊保钢经营过期食品案 | 熊保钢 | 熊保钢 |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减轻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7.26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4 | (綦江)食罚〔2017〕113号 | 金荣华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 金荣华 | 金荣华 | 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 |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 | 自动履行 2017.10.2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5 | (綦江)食 罚〔 2017〕135号 | 东溪新兴购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东溪新兴购超市 | 唐凤姣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 2017.11.29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6 | (綦江)食罚 [2017] 128号 | 綦江区天天来平价超市食品检测不合格案 | 天天来平价超市 | 张李 | 当事人食品检测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11.15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7 | (綦江)食罚〔2017〕140号 | 重庆市綦江区三和餐饮服务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铺料案 | 重庆市綦江区三和餐饮服务部 | 王玲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铺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8 | 綦江)食罚〔2017〕141号 | 何再银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何再银副食店 | 何再银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49 | 綦江)食罚〔2017〕144号 | 贝贝乐母婴店无证经营食品案 | 杨林(贝贝乐母婴店) | 杨林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下:1、罚款。 |
主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0 | (綦江)食流通罚〔2016〕52号 | 海通大药房綦江区安稳镇一店销售过期保健品案 | 海通大药房綦江区安稳镇一店 | 赵其牡 | 当事人销售过期保健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主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1 | (綦江)药罚〔2017〕31号 | 重庆市綦江区钟世奎西医内科诊所使用劣药案 | 重庆市綦江区钟世奎西医内科诊所 | 钟世奎 | 当事人使用劣药。 |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2 | (綦江)药罚〔2017〕32号 | 海通大药房綦江区扶欢镇益安药店销售劣药案 | 海通大药房綦江区扶欢镇益安药店 | 黎丽 | 当事人销售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3 | (綦江)药罚〔2017〕33号 |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大石板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劣药案 |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大石板村卫生室 | 陆久强 | 当事人销售使用劣药。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4 | (綦江)食罚〔2017〕125号 | 邱昭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邱昭维 | 邱昭维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5 | (綦江)食罚〔2017〕138号 | 张家琼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张家琼 | 张家琼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2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6 | (綦江)食罚〔2017〕117号 | 何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案 | 何杰 | 何杰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2017.11.06 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7 | (綦江)食罚〔2017〕122号 | 王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案 | 王波 | 王波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2017.11.20 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8 | (綦江)妆罚〔2017〕11号 | 聂云明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案 | 聂云明 | 聂云明 | 当事人化妆品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2017.11.27 主动履行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59 | (綦江)食立审〔2017〕139号 | 綦江区丁山镇一口价母婴用品店无证经营案 | 綦江区丁山镇一口价母婴用品店 | 杨柳 | 当事人无证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60 | (綦江)药罚〔2017〕34号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秋发村卫生室经营过期药品案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秋发村卫生室 | 李光德 | 当事人经营过期药品。 | 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61 | (綦江)食罚〔2017〕142号 | 重庆市綦江区江区丁山镇湖光水岸农家乐无证经营食品案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湖光水岸农家乐 | 穆文余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62 | (綦江)食流通罚〔2017〕40 号 | 重庆市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右侧服务区销售变质发霉食品案 | 重庆市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右侧服务区 | 金雪梅 | 当事人销售变质发霉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0.25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63 | (綦江)药罚〔2017〕35号 | 綦江区中峰镇药上堂药房非法购进药品案 | 綦江桥中峰镇药上堂药房 | 夏德芳 | 当事人非法购进药品。 |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2、罚款。 | 自动履行2017.11.30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綦江区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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