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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降费为企业效益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

日期:2017-09-25
 

一是阶段性速减收社保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申报并审批的困难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其社保险费单位计缴月平均工资按不低于1500元核定;申能并审批小微企业的,其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参照个人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企业费率分别降低1%0.5%0.5%0.2%1-8月减收社保费16531万元。

二是加大企业补贴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按时足额失业保险,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登记失业率的企业。为196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95万元。深入实施同舟共济计划,以项目参工伤的,按工程总造价的从3‰降低到1‰。为37个项目减少工伤保险费650万元。

三是增加失业保障就业创业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支出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200.1万元,促进168人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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