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綦江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方案》通知

綦环保委办〔2017〕29号
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綦江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方案》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2017年高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綦江区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2017〕181号)、《綦江区2017年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綦江区2017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綦江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
工作方案
2017年高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綦江区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2017〕181号)、《綦江区2017年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綦江区2017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城区声环境质量,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对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开展。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一)区环保局
负责牵头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具体对城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实施整治。
(二)区公安局
负责牵头高中考期间以下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
1、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2、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下同)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
3、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4、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5、机动车排放的噪声;
6、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三)区文化委
负责高中考期间城区“坝坝舞”和文化娱乐场所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四)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负责高中考期间城区占道经营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五)区建委
负责加强城区各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从5月22日起到中考结束,停止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
(六)文龙、古南街道负责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高中考期间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整治措施,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和控制。整治时段为5月22日至6月14日中考结束的夜间22:00-6:00,重点时段为高中考考试全天;巡查重点为高考中考考场周围100米范围,高考食宿地附近区域。(高考考场:綦江中学、南州中学。中考考场:綦江中学、古南中学、南州中学高考中考食宿地周围。高考食宿地:綦江中学、南州中学、实验中学、医科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学生公寓周围;綦瑞酒店、宾顿酒店、馨都酒店、迈斯特酒店、党校宾馆、伟华宾馆、綦江宾馆住宿地周围。中考食宿地:綦江中学、城南中学、古南中学、南州中学学生公寓周围;綦江宾馆、康桥客栈、君临网络宾馆住宿地周围)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监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认真梳理,找准重点,细化方案,扎实开展。
(二)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加强单位之间的合作,也要注意单位内部的协调;既要防止推诿扯皮,也要严格依法行政。
(三)注重成效,强化考核。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扰民行为,切实为考生营造宁静学习、考试环境。区环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区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环保考核。
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