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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审计公告

日期:2016-02-16


《綦江区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在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认真开展审计工作。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组织实施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丁山等6个镇财政决算、区民政局等19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社会救助等8个专项资金、183个政府投资项目、渝南资产等4家国有公司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预算收支圆满完成。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321万元,增长13.90%,其中区级216060万元,增长12.9%;政府性基金收入241899万元,下降9%,其中区级232585万元,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131万元,增长13%,其中区级444180万元,增长14%;政府性基金支出245792万元,其中区级232038万元。
二是重点支出保障较好。继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加大民生投入,对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和农林水的投入分别为9.09亿元、6.13亿元、1.99亿元、6.62亿元、1.17亿元、7.32亿元,促进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三是落实政策总体到位。统筹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系列政策,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添新动力,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深入推进“四区一城”发展战略,措施积极有效。
四是财税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逐步透明,预决算公开平稳实施;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研究,积极推行街镇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出台系列管控措施,强化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管;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缓解政府性负债压力。
五是审计整改力度加大。区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性、专题性会议,研究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促进五年轮审规划、内审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面。一是因征地拆迁未实际完成、房地产不景气等原因导致 “一金两费”14亿元未及时收缴,目前正在陆续收缴中;二是因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地址发生改变造成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2014年市政热点问题项目36个,涉及资金429万元,存在工程类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涉及单位正在认真整改。
2. 税收征管审计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税收征管不到位,加之经济下行的客观原因,未及时征缴税费2521万元;二是代开发票、税务登记和减免备案类资料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地税局已追缴税费9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街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对区民政局等21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丁山等6个镇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入未及时解缴财政2233万元。
二是违规收费1320万元。主要涉及医院和学校系统近几年的违规收费。
三是在编不在岗“吃空饷”5人。新盛镇1人,已辞去公职,相关部门研究后作出了处理意见;綦江中学4人,已完善了调出手续,同时扣回了多领的工资津补贴。
四是违规集资。主要是綦江中学2007年至2013年违规向教职工集资655万元用于学校工程建设。
五是部分工程涉及造价审定、价款结算、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程造价未按规定程序送审;二是部分街镇将财政资金投入村级公益设施建设的工程直接安排村组织实施,不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个别工程存在违规发包的现象;三是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以票控税”机制导致税收流失,涉及不合规的工程发票有8000万元。
六是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招投标程序。
七是个别镇执行招商引资政策不规范,返还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未按正常程序审批。
八是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二是个别单位不重视房屋产权登记;三是部分单位对资产的入账核算、台账登记管理不规范。
九是个别街镇和部门单位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管理、所属的经济业务事项管理不规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单位积极整改,解缴财政资金493万元、追回资金32万元,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 2010-2013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一是文龙街道松榜村、太公村以退耕还林管护的名义套取资金29万元,相关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目前已有4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 人被开除党籍、2人受到党纪处理,追回资金29万元;二是古南街道花坝村村会计挪用退耕还林直补资金3万元,涉及的村干部涉嫌违纪,有2人受到党纪处理;三是代领退耕直补资金不规范,部分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进展缓慢。
2. 2013年基础教育经费审计。一是学校工程建设及价款结算管理不规范,如用实验中学相关人员工作失职,用作废合同支付工程维修款4万多元,已移送区委教育纪工委处理;二是义务教育资源尚未实现均衡配置;三是部分村小资产闲置。
3. 2012-2013年校园安保资金审计。一是区教委改变资金用途30万元;二是未针对校园安保工作出台具体指导意见,管理不够细致。
4.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主要发现部分农综项目未严格执行“以票控税”机制,涉及工程款90万元。
5. 2012年-2013年残保金审计。一是残保金使用不规范;二是涉及残疾人康复服务器材的领销存保管制度不健全;三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补助标准没有细化、没有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出台规范性制度办法。
6. 2014年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审计。一是文龙街道两个社区挤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6万元;二是涉及社会救助对象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需进一步完善,涉及对象的疑点比对和核查不够细;三是部分社会救助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部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救助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归档。
7. 2012-2014年彩票公益金专项审计。一是区民政局、区文化委未及时安排使用福彩公益金347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分配零散、使用效益不够高,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8. 2013—2014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专项审计。一是现行粮食补贴政策对促进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种粮补贴成了“土地补贴”;二是补贴资金在申报管理上不规范;三是粮食补贴监管模式存在漏洞,存在一般户和种粮大户套取补贴的情况。
9. 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一是未及时收取115户公共租赁性住房租金9万元;二是安置房分配、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单位及时整改,及时追回资金,已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中央要求,根据市审计局的工作方案,从2014年8月起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级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登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3个行政审批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取消;二是未能按时完成科华大桥道路和綦登路改移拆迁等工作任务,项目推进缓慢。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累计审计183个政府投资项目,送审金额27.52亿元,核减工程投资3.56亿元,审减率达12.94%。近年来,审计不断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制度建立,不断堵塞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漏洞,但从审计结果看,还存在招投标不够优化和规范、个别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项目业主对虚增工程造价、多计项目成本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府投资项目的制度办法。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14年对渝南资产、城投、南州旅投、南州水务等四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四家公司围绕目标任务,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为全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融资过程不够规范;二是部分还建房建设进度缓慢,增加过渡期安置费;三是部分资产闲置,经营效益不够高;四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二、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事项19件。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件,已有1名村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1名正处级调研员涉嫌贪污罪尚未结案,5人受到党纪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已处理7件;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对全区的普遍性、倾向性等问题,区政府已召开督查监察审计工作会进行专题布置,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各被审单位按照审计决定已追缴财政资金7709万元,补征税款935万元,调整账务97万元,调减工程投资3.56亿元,完善制度办法18个。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区政府将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提高财力保障水平,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四区一城”战略,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强化以票控税机制;开源节流加强税费征管,加强“一金两费”等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清算制度”,确保应收尽收,缓解财政压力;加强对企业的帮扶,保持财源稳定增长;严格财税优惠政策制定和执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做大财政总量;努力改善收入结构。
(二)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增强“三公”经费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财政资金预算、分配和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控,加大对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的打击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增强收支预测分析;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控制结余结转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重点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鼓励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做好政府性债务过渡期政策安排,确保资金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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