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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19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綦江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安委会决定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旅游局、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交巡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地方海事处、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气象局、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打通镇、石角镇、东溪镇、永新镇、三角镇、隆盛镇、郭扶镇、篆塘镇、丁山镇、扶欢镇、永城镇、新盛镇、中峰镇、横山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食品园区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督查内容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3.7—9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4.“谈心对话”活动的开展情况。
5.道路交通网格化管理及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
6.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
7. 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四不两直”要求进行督查、抽查,确保工作实效。综合督查时,至少抽查1个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医院等)或生产作业场所。
2.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督查小结、附件2、附件3、附件4)于2015年9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附件:1.綦江区2015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分组表
2.綦江区2015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表
3.2015年7—9月各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计表
4.谈心对话活动完成情况表
5.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监管履职档案规范化目录
6.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7.一般事故隐患清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綦江区2015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分组表
组 别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督查单位
备注
第一组
区安监局局长:
曾光彬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北川
区安监局:余  波
除其他四组督查外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第二组
区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蒲非亚
区安委办副主任:
王耀仲
区安监局:梅  琳
          张南兵
 
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地方海事处、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古南街道、三江街道、石角镇、永城镇、东溪镇、丁山镇
 
第三组
区经信委副主任:
李其刚
区安委办副主任:
周  彬
区安监局:傅  钊
田小敏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区质监局、篆塘镇、郭扶镇、永新镇、中峰镇、东部新城(食品园区)、区安监局
 
第四组
区纪委常委、副书记:陈  建
区安监局纪委书记:
梅桂琴
区安监局:简  芳
          罗  欢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支队、文龙街道、新盛镇、三角镇、扶欢镇、打通镇、石壕镇
 
第五组
区安监局副局长:
陈开贵
区督查室副主任:
吴定开
区安监局:秦  艺
          姜  东
 
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农委、区卫计委、区公安局、区交巡警支队、横山镇、隆盛镇、赶水镇、安稳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备注:督查街镇时,督查组增加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和区消防支队督查人员,专项督查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附件2
綦江区2015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表
被督查单位:                          督组成员:                                     督查时间: 
督查项目
具体内容
存在的问题
工作亮点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五同”要求履职,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监管档案是否按附件5要求规范管理。
2.安监科(办)是否按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查是否制定督查计划(方案)、是否按计划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书面通报、是否将通报结果纳入单位考核。
3.抽查2个同级科(办)“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二、7—9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1.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执行情况。
2.7-9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汇总统计表(附件3)
3.“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验收”是否闭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卷宗是否按“一案一卷”要求规范管理。
三、道路交通网格化及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
1.以人、车、路、企为基本内容的道路交通网格化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查人、车、路、企监管台帐,查人、车、路、企的动态监管工作措施。
2.至少抽查1个农村交通劝导站的工作实情况。
3.是否制定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摩托车守法率的情况。
四、大检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8.12”事故后相关领导指示批示及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情况。
2.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5]13号,查大检查、“六打六治”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五、“谈心对话”活动开展情况
1.是否按要求制定谈心对话活动方案。
2.谈心对话活动的相关资料。
3.谈心对话活动完成情况表(附件4)
 
 
六、 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1.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督促整治情况(分别见附件6和附件7)。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七、随机抽查1个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和医院)或作业场所
单位名称:
1.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2.安全风险公告的情况。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
 
 

附件3
2015年7—9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汇总统计表

填表时间: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单位名称
检查执法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出动检查人员
排查一般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下达执法文书
警告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行政
拘留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
罚款
(人次)
(条)
(条)
(份)
(次)
(起)
(起)
(家)
(个)
(家)
(人)
(人)
(万元)
 
 
 
 
 
 
 
 
 
 
 
 
 
 
备注:各街镇的道路交通执法检查数据不统计在表中。2015年7—9月,本单位共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起,其中警告   起,罚款1      万元。
附件4
谈心对话活动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统计需开展
谈话活动的负责人
区政府
主要领导
区政府各
分管领导
本行业部门
主要负责人
本行业部门
各分管负责人
街镇(园城)
主要领导
街镇(园城)
各分管领导
街镇(园城)
安监科(办)负责人
领导干部数(位)
 
 
 
 
 
 
 
序号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谈话活动的负责人
(职务、姓名)
参加的企业数(个)
参加企业的负责人数(名)
1
 
 
 
 
 
2
 
 
 
 
 
……
 
 
 
 
 
合          计
 
 
说明:填写“参加谈话活动的负责人”时,要填写当次活动参加的所有领导。
 
累计组织谈心对话活动数(次)
累计谈心对话企业数(个)
累计谈心对话企业负责人数(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监管履职档案
规范化目录
 
一、安全岗位职责和具体分工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规定的安全岗位职责(具体的几项)。
(二)监管范围。分管了哪块工作,涉及哪个行业或领域。
二、反映工作轨迹的相关资料(以分管的行业或领域建立专项档案)
(一)重点监管对象
分管的每块工作的重点监管对象,应具体到企事业单位、项目、设施等。
(二)研究部署情况
1.涉及安全监管工作的讲话记录或工作笔记。
2.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召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相关专项工作部署会会议记录。
研究解决本辖区或本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情况。
(三)现场检查情况
反映带队进行现场检查督查的有关资料,包括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检查工作照片、信息简报、媒体的报道等。
(四)督促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资料
反映主要领导每季度、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对所分管的行业(领域)的重大或严重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整改的有关资料。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专题会议记录或纪要、实施挂牌整治的文件、督促整改的检查记录或工作照片、隐患整改完成后的验收等资料。
附件6
 
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督促整改责任(牵头)单位
所属督查组
1
城区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等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区交巡警支队
第五组
2
古剑山景区道路多处急弯陡坡未设置安全防护栏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交委
第二组、第五组
3
綦江区教师进修学门口道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区教委、东部新城管委会
第三组、第五组
4
逢春学校附近居民在校园内私拉乱接瓦斯管头(线)22个(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区经信委、区教委、
石壕镇
第四组、第五组
 

序号
事故隐患内容
主体责任单位
督促整治责任(牵头)单位
所属督查组
备注
1
綦江工业园区10KV江长线、江城线树木超高隐患
綦南供电分公司
区经信委、工业园区
第四组、第五组
渝电綦南函[2015]26号
2
扶欢镇居民黎大勇在10kv扶大线8号与大湾1号杆下建房,安全距离不足
万盛供电分公司
区经信委、扶欢镇
第四组
万盛供电分公司2015-04-22-01
 
中峰中学宿舍建设主体结构完工后,塔吊未拆除,无人管理,存在事故隐患
重庆市诚通实业(集团)公司
区建委、区教委、
中峰镇
第三组、第五组
綦教文[2015]46号
4
在建省道204线石壕段全路段无相关标志标牌、无防护栏且有车辆通行,存在事故隐患
——
区交委、石壕镇
第二组、第四组
綦安交办[2015]57号
5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存在严重安全用电风险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和
綦南供电分公司
区经信委、东部新城
第三组、第四组
綦南供电分公司报告
6
横山镇堰坝村修建乡村公路影响到800KV锦苏线安全运行
——
横山镇
区经信委
第四组、第五组
綦经信函[2015]45号
7
三角镇村民胡云江在220KV隆綦线28号塔旁违章建房,存在事故隐患
胡云江
三角镇
区经信委
第四组
綦经信函[2015]42号
8
国道210线篆塘—盖石段安全防护栏缺失,存在事故隐患。
——
区交委
第二组
綦交安办[201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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