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5-05-28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城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15年綦江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2015年綦江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5年,职业健康工作要围绕“136”工作思路抓好贯彻落实。即,以防控用人单位群发职业病危害事故为核心,以基础建设、专项整治、监管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申报普查、宣传培训、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协同推进等六项措施为保障,夯基础、抓重点、求深化、重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100%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80%以上的企业达到基础建设“合格”以上标准;纳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企业,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7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主要任务:启动“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企业覆盖面达100%,基础建设合格率达80%以上。去年,已达到基础建设合格标准以上的企业,今年重点抓好巩固与提升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分解任务。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綦江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安办发﹝2014﹞15号)明确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早部署、早启动,企业扎实推进;二是突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较多、危害较重以上的企业、园区的企业,纳入专项整治的企业,要率先全面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要把企业“6个档案、12项制度”的建立完善、申报、培训、合同告知、警示标识设置、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个体防护等指标体系,作为重点内容推进。三是培训指导。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级分类加强对綦江府安办发﹝2014﹞15号和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文件的培训,熟悉基础建设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实际操作和指导能力。四是建立台账。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企业名册,整理、归档、统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资料,以备上级检查抽查。五是定期通报。4月8日前,各街镇园城将2014年度已经完成“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企业和2015年度将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企业名单汇总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备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防尘防毒”专项整治。
主要任务:开展重点行业“防尘防毒”专项整治。一是继续深化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防尘专项整治,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继续开展家具(门、木制品)制造企业防尘防毒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
1.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水泥制造:要继续按照“两规范一控制”(档案台账等基础工作规范、劳务外包工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装袋、装车等重点岗位粉尘浓度控制)要求,综合采取“围、清、改、增、换”五字防尘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石材加工:继续按照“干法变湿法、危害告知、戴防护、搞体检、建档案”要求进行整治。
2.家具(门、木制品)制造企业。一是摸清底数。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具(门业、木业)制造企业底数,将整治企业名单于4月8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二是突出重点。要依照《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1—2010)》,采取综合措施,突出对喷涂、刷胶、打磨、电镀、电焊、下料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危害整治。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
主要任务:全区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行政处罚不少于8件(其中立案查处不少于5件)。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区安监局会同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二是注重结合、突出重点。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整治、申报普查三项工作,突出档案台账建立、培训、警示告知、危害因素检测、体检、个体防护、高温劳动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检查执法。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业卫生黑名单”制度,对无视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且造成严重职业危害后果的,或多次督促整治不落实的等企业(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四是积极探索“执法三步曲”,规范监督执法业务。积极探索实践“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模式,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检查执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五是积极探索实施购买执法技术服务。积极争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购买第三方执法技术支撑服务,为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六是积极探索实践职业危害分级监管模式。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危害申报普查、日常检查执法等工作开展时,所掌握的企业职业危害风险等级情况,按照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探索实践职业危害分级监管模式,让有限的监管力量发挥最大的监管效益。七是加强协作。建立安监系统职业卫生内部联动协作机制,在日常监管执法、“三同时”及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四)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摸底调查及统计工作。
主要任务:一是督促没有申报的企业完成申报,重点督促各类工业园区的企业100%进行申报;二是完成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任务,并分行业建立完善企业监管数据台账;三是在11月5日前,完成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集中力量确保调查摸底任务按时完成。5月31日前,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綦江府安办发〔2014〕67号要求,集中精力抓好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任务的完成。同时,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分类,进一步清理核实企业数量和基本信息,并建立完善监管企业基本情况管理台账。6月5日前,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监管企业台账电子版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汇总。二是采取综合措施,推进申报工作。要把企业申报、调查摸底作为培训和检查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推进;要督促企业结合职业卫生“三同时”、现状评价、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体检、调查摸底等情况,及时变更申报内容,完善申报信息;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认真审核企业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试用期为两年,今年为第二年,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及时如实填报数据,并认真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和逐级上报工作。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与教育培训。
主要任务:继续加强对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督促指导企业对劳动者开展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
主要措施:宣传方面。一是五月区安监局联合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区内选拔赛(初赛)。营造职业病防治浓厚氛围。二是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区安监局领取《白伤之痛》光碟、《尘肺之痛》视频、《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所有企业和相关行业科室,并检查督促企业学习使用。培训方面。一是组织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参加市级举办的培训班。二是对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培率达到100%。三是检查督促企业对劳动者开展培训,并建立完善培训档案资料,确保培训率达90%以上。
(六)全面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优化、简化职业卫生“三同时” 审核(备案)工作;二是提升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性审核(查)质量。
主要措施:一是新改扩建职业危害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开展职业危害的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对评价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或投产。二是继续积极推进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现状评价,切实找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重点职业危害防护整治,逐步解决职业卫生“三同时”历史遗留和欠账,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先天不足、先天畸形”等问题,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提请关闭。三是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必须按监测频率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对评价报告中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提请关闭。
(七)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与监管。
主要任务:一是完成区内1家丙级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在綦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程序;三是进一步充实优化区内职业卫生专家库。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綦江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綦安监发〔2015〕41号)要求, 6月底前完成1家丙级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工作,二是强化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专家库,将技术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纳入专家库,进一步充实优化专家队伍结构。
(八)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主要任务:一是配合市局迎接国家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是全区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安监总局评估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将于1-10月份,对全国各省市2014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评估,在重庆市将随机抽取4个区县(自治县)各50家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各10家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对培训率、检测率、体检率、告知率、“三同时”’实施率等9项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予以通报。我区要以9项定量指标为目标,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整治、检查执法为抓手,认真准备,圆满完成评估工作。二是全区开展评估工作。下半年开始,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托第三方机构或人员作评估工作支撑,陆续对各街镇园城开展评估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收官之年,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切实把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摆在同一个平台,做到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实现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二)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区安监局负责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综合监管工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各街镇园城负责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紧紧抓住“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这条主线和各项工作任务,将全年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个层面、各个人头,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执法,顺利推进。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安监执法人员要熟悉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为主线,严格执法程序,以执法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