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街镇(园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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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城管委会、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高街镇(园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1〕29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14〕6号)要求,立即开展街镇(园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街镇(园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切实降低事故总量,严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执法培训
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拟定执法培训方案,对街镇(园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实施了委托执法的部门,每年对接受委托执法的街镇(园城)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未委托执法的部门,每年对街镇(园城)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周期制式检查
各部门根据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将对企业应检查的内容进行梳理,制定制式检查表提供给各街镇(园城),并对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培训讲解。检查内容相对较少的部门单位可以全年一套统一的制式检查表,检查内容相对较多的部门单位要求按“2+2”模式、按检查周期拟制,包括每次均需检查的内容确定的必查项目和根据每个周期重点确定的针对性检查项目。各街镇(园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制式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梳理,确定每次到企业应检查的内容,严格打表检查。
(三)加强现场指导监督
各部门应指导督促各街镇(园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按执法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提供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每年对使用执法文书的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月对街镇(园城)执法工作现场指导监督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程序合法性、处罚依据正确性,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理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应用正确性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街镇(园城)执法指导工作,确定专门的执法人员进行指导。今年未开展对街镇(园城)执法培训的部门要在8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制式检查表在8月30日前完成并提供给各街镇(园城),现场指导监督情况要做好记录。这次执法指导工作将纳入第三、第四季度安全督查内容进行督查。
(二)各街镇(园城)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行政执法的主观能动性,认真配合部门的执法指导工作,切实提高自身行政执法水平。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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