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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4-08-04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6月以来,全区先后发生了安稳煤炭有限公司“6·7”事故、赶水后庆煤矿“6·17”运输事故、东部新城千山半岛国际项目“6·19”高处坠落事故、永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7·8”高处坠落事故、石壕李学汉石子加工厂“7·11”机械伤害事故、篆塘鲲鹏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7·19”触电事故,导致7人死亡,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尤其是企业安全管理空洞不认真,安全措施落实虚假不到位(包括高温期间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安全教育培训应付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表面搞形式,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突出,安全生产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为彻底改变当前的被动局面,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街镇(园城)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6月份以来全区发生的6起生产安全事故和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全面动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并结合6月26日全区安全生产半年工作会和7月18日区政府安委会警示教育会的安排部署,抓好宣传发动和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此次紧急行动的针对性措施,在7月25日前召集直管企业,就“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的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要求传达到各街镇(园城),编制制式执法检查表交给街镇(园城),指导督促抓好落实。
三、各街镇(园城)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在7月底前集中或者按“一岗双责”要求分行业召集辖区所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就“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的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四、各街镇(园城)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在紧急行动期间开展大密度、高压力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行动,督促企业主动作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直管企业(含市属以上企业)全面检查一遍,各街镇(园城)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全面检查一遍。一般工贸企业由区安监局牵头,各行业分别实施,街镇(园城)属地负责,重点工贸企业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在紧急行动期间,因执法检查力量不足或者专业能力不够的街镇(园城)和相关部门要安排安全专项资金聘请中介、专家参与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行动。
各街镇(园城)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把查隐患作为执法的基础,作为检查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措施落实、教育培训到位、隐患排查工作到位的途径,并用执法手段推动企业隐患整治。执法人员绝不能只查隐患不执法,也不能代替企业查隐患,而企业不主动查找整治,要让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措施落实、教育培训到位、隐患排查工作到位。各单位要把“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期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资料做好收存备查。
五、各街镇(园城)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下一步措施打算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分别在8月15日、9月1日、9月25日将检查企业的数量、排查隐患的数量及整治情况、执法(下达整改指令、罚款、停产)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纳入第三季度综合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对“压事故、保安全”紧急行动推进迟缓、措施不力、效果欠佳的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实施约谈、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联 系 人:唐长征
联系电话:61271228
党政网邮箱:ajjab@qj.cq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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