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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日期: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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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綦江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

单位:元/·

办学等级

办学

形式

收费标准

一级幼儿园

全日制

由338调整到600(分两步执行,第一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480,第二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600)

二级幼儿园

全日制

由248调整到500(分两步执行,第一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380,第二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500)

三级幼儿园

全日制

由150调整到400(分两步执行,第一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280,第二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400)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全日制

由120调整到200(分两步执行,第一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160,第二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200)

备注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正常放学后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收费标准为8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区教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政策。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相关职能部门将严肃查处幼儿园违反国家学前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

(三)做好收费公示。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提高保教质量。区教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幼儿园应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四、执行时间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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