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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3-12

20262月,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以下简称《禁火令》),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春季是我市森林火灾的易发高发期,连晴致使林区地被物、枯枝落叶等林下可燃物干燥易燃;春播春种焚烧秸秆、杂草等农事用火频发,加之清明祭祀用火等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我区森林覆盖率达46.9%,受城市化进程持续发展和农村能源结构改变等因素叠加影响,林内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大,特别是松林、杉林地表可燃物极多;林农交错,进山避暑纳凉的人员增加,造成林区火源管理难度大,全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林业局牵头草拟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对全区的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禁火规定等进行了明确。

二、制定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2)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3)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4)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5)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6)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定森林高火险期;春节期间、清明时节、秋收季节等火灾高发时段,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可以规定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居民生活用火。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划定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目标任务

《禁火令》发布后,对有可能发生的人为野外用火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为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执法依据,能有效推动全区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四、适用范围

全区市民,进入我区旅游、务工、来我区学习的大中小学生等外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綦江区行政辖区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五、主要内容

《禁火令》共分为前言和具体规范两部分。前言对发布的背景进行了说明。具体规范分别对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禁火规定、其他规定等进行了说明。

六、核心政策问答

1.问:2026年森林防火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1日至510日,710日至1010日。

2.问:什么时候需要发布《禁火令》?

答:根据气象情况或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问:在禁火时段严禁哪些行为?

答:1.携带火种、火源进入禁火区域;

2.在禁火区域内从事有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

3.在禁火区域内玩火、吸烟、野炊、烧烤、点火照明等;

4.在禁火区域内祭祀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等;

5.在禁火区域内烧灰积肥、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稻草等农事生产活动;

6.在禁火区域内采取生火、点灯、拉电网、放鞭炮等方式驱赶野猪等野兽;

7.在全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8.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4.问:林缘100米范围外可以实施烧秸秆等行为吗?

答:不能一概而论,《禁火令》规定林区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不能实施野外用火,林缘100米范围外烧秸秆的行为不受禁火的限制,但可能会受到大气污染等相关法律限制。

5.问:违反《禁火令》相关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答:凡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如2024327日,綦江区古南街道名山村某村民,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于森林防火区擅自违规野外用火。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

七、新旧政策差异


对比维度

旧政策内容

新政策内容

依据法规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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