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关于城管派驻人员继续使用原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日期:2026-08-21
大
中
小
由于我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城管派驻人员执法任务密集、频次较高,为避免换证期间的执法空白,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新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完成前,区城市管理局派驻到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新盛街道、三江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其所持仍在有效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保持有效,有效期为三个月,可在其法定权限内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待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平稳推进、执法活动有序减少后,我区将统一回收原执法证件并按规定及时完成注销报备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綦江区城市管理局派驻街道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