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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6-06-22

我委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为重庆科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202310000002P,有效期限:202368日起至202667日止。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并于2026618日向我委提交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之规定,我委依法将重庆科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编号为渝202310000002P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6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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