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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綦通惠综罚决字〔2025〕第000002号)

日期:2026-01-0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綦江区奥铭摩托车销售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10MADLL7FB9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李*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22132********8259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綦通惠综罚决字〔2025〕第0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临街门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

违法事实

綦江区奥铭摩托车销售经营部在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新街子150号秋实又一城2幢负一层1-6临街门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綦江区奥铭摩托车销售经营部临街门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伍元整。

罚款金额

235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6日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2MB1A8361X9

綦通惠综罚决字〔2025〕第00000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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