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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角镇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及监督机构、职能职责等信息公开

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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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角镇执法主体: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石角镇执法机构: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石角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石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角社区新街39号

石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23-48252328

石角镇执法监督机构: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司法所

监督举报电话:023-48250030

石角镇信息公示机构:石角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公示机构职能: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公示机构电话:023-48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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