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溪镇、赶水镇、扶欢镇人民政府:
为了实施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即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配套技术示范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标与任务
示范作物为草蔸萝卜,建设1 个以上化肥减量“三新”配套技术示范片区,累计示范面积不低于 6000 亩,示范区萝卜不减产,化肥用量减少5%,带动全区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
二、“三新”技术模式
(一)施肥方式。深施底肥,可选择种肥同播或沟施或撒施后旋耕等方式。
(二)肥料产品。根据草蔸萝卜生长养分需求和我区土壤肥力基本情况,选择高氮中钾低磷的硫酸钾型复合肥(或参混肥)+腐殖酸+中微量元素(B、Ca等)”的肥料产品,且氮磷钾养分总含量不低于40%。参考配方N-P-K为24-6-10。
三、项目实施范围
草蔸萝卜属于綦江区主导产业,按照萝卜产业发展方案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求,结合项目目标任务,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实施范围为萝卜产业重点镇东溪镇、赶水镇、扶欢镇的萝卜种植核心村,以村为单位,整社实施。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联合社、公司等)。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生产基地在项目实施范围内,且2023年萝卜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申报主体具备土地经营有效证明(土地流转合同、镇村证明等,股份合作联合社除外),规范建立化肥、农药购进和使用台帐(股份合作联合社除外)。
五、项目申报和评审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填报《綦江区2023 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土地经营有效证明(土地流转合同、镇村证明等,申报主体为股份合作联合社除外)、2022年化肥、农药购进和使用台帐和农事记录(申报主体为股份合作联合社除外,2023年新建生产基地的申报主体除外)、承诺书(见附件2)等。
(二)审核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同意后汇总(见附件3),将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报送区农业服务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00点前,报送地点区农业服务中心(巨龙广场)508办公室,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708398005。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项目评审。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作务。
六、项目补助及要求
(一)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技术模式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后,经镇农业服务中心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补助。
(二)补助环节和标准。补助肥料产品、肥料运输、施用等环节。按照项目验收确认面积和项目申报肥料产品及亩施肥量(不得超过40公斤/亩),计算肥料总用量,并按肥料总用量、补助标准3500元/吨,进行补助。
(三)补助要求。提供肥料采购合同、供货单、肥料检测合格报告等。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工作,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项目。
(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范围,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主体条件和项目申报内容,同一项目、同一实施主体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严禁项目申报主体将原建项目(即:实施截止日前已享受补助资金的项目)作为新建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农企合作。加强农技部门与肥料企业合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等养分结构更加合理。积极引导项目实施主体依托测土配方施肥配肥站,根据土壤养分情况,结合萝卜生长养分需求和“三新”技术模式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肥料配方,按配方生产肥料产品,做到科学施肥,确保项目提质增效。
附件:1.綦江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3.綦江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44号关于做好2023 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