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隆盛镇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农业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綦农委〔2022〕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任务下达你镇,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本次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綦江奈李”品牌打造,开展李子产业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品牌培育、试验示范等工作,着力拓展全区李子销售渠道,持续提升“綦江奈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隆盛镇组织实施,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任务下达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建设完工并自验合格后,镇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检查财务资料,并出具验收意见。镇验收合格,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