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綦江区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石壕镇、隆盛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文件精神,现将綦江区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2023年綦江区智慧农业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街镇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项目公示无异议,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补助额度、建设内容、财政补助环节等项目建设任务(见附表1)。
二、组织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綦农委〔2022〕23号)落实项目管理要求,自觉遵守环保、国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各街镇要切实担负起项目监管的责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须在项目下达2个月内向项目街镇提出变更申请,并由项目所在街镇将变更后的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超过规定时间报送变更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务必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向项目所在地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经发科(办)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票据、合同协议、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各2张、绩效分析报告、项目真实性承诺书等项目有关资料。在镇级验收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额度等进行审计、验收,审计完成之后,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确定补助金额。
四、资金和绩效管理
各街镇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认真总结分析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用于智慧农业项目的投入情况、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真实、客观反映智慧农业资金项目成果,并填报附件2。
附件:1. 綦江区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任务表
2. 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33号关于下达綦江区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附件1 | |||||||||
綦江区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任务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正优科数字化智能种公猪站建设项目 | 重庆正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20 | 260 | 綦江区石壕镇石壕村 6 组 | 建设圈舍 1600 平方米,精液生产车间 320 平方米,配套完善圈舍养殖环境控制系统、自动喂料系统、栏位系统、高压清洗系统、雾化消毒系统,更新公猪精液生产、储藏及配送设备,购置洗消中心、粪污处理系统等设备。 | 1.数字化智能猪场基础设施,财政补助112.4712万元; 2.数字化智能猪场硬件设施设备,财政补助19.2888万元; 3.数字化智能猪场管理平台,财政补助95万元; 4.数据中心,财政补助33.24万元。 |
完成1920平圈社的栏位、环控、料线、排污系统的数字化改造,建成智能猪场管理平台1个。 | |
2 | 隆盛镇邦荣果园病虫害智能防控一体化建设项目 | 重庆市邦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80.3 | 40 | 綦江区隆盛镇振兴村 | 新建果园智能喷药一体化控制系统,覆盖面积不低于120亩,购置农业智能打药动力设备2台套、定制2吨的农药搅拌桶2个、安装主管道4500米、安装支管道3.8万米、镀锌钢管立柱4500根、压膜绳拉线3万米、施药喷嘴2.6万个、改造设备管理用房20平米。 | 1.施药动力设备。380V12KW天卫农业打药动力设备2台套,财政补助5万元。 2.系统主管。φ1.5㎝不锈钢高压管主管道4500米,财政补助6万元。 3.系统支管。φ9.52㎜PE支管管道3.8万米,财政补助5万元。 4.管道支撑。镀锌钢管立柱4500根,财政补助15万元。 5.高压雾化喷头。高压雾化喷头2.6万个,财政资金补助9万元。 |
完成果园智能喷药一体化控制系统建设,覆盖果园面积不低于120亩。 |
附件2 | |||||||||
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 |||||||||
(2023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
市级主管部门 | |||||||||
区县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 | |||||||||
总额: | |||||||||
其中:市级以上补助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包括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
满意度指标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请项目完成后一并提交该绩效目标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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