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及资金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优化管理程序,增强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实际,制定了《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公开网站:登录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http://www.cqqj.gov.cn/bm/qnyncw/)。
2.邮箱地址:759913172@qq.com。
3.通信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大道14号(邮政编码:401420,联系人:刘谦,联系电话:85880662)。
关于公开征求《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docx